【員工過年悄悄兼差被抓包 老闆能開罰嗎?】
- 999prolaw
- 3月16日
- 讀畢需時 2 分鐘
已更新:3月25日
過年期間,外送、餐飲或零售業人力需求大增,不少員工想趁假期賺點「紅包錢」。但當老闆發現自家員工在外面兼差的時候,可能會想著這合法嗎?我是不是能直接扣錢或是請他走人?
實話實說:勞基法沒說不能「斜槓」
講白話,在法律層面,勞基法其實並沒有明確禁止員工「兼差」。除非員工進公司時簽的勞動契約或公司的工作規則裡,有白紙黑字寫清楚「禁止兼職」,不然員工下班後的私人時間要做什麼,其實是人家的自由。如果老闆在沒有合約依據的情況下就隨便扣錢,反而會變成老闆自己理虧,惹上勞資爭議。
但這三種情況,老闆真的可以大聲說「不行」!
雖然法律保障員工自由,但這並不代表員工可以無限上綱。若兼職行為觸及以下三條紅線,老闆就有權進行管理:
1.影響本職工作: 兼差導致體力透支,上班遲到早退、精神不濟。
2.損害公司利益: 利用公司資源、客戶名單或名義為自己牟利。
3.競業禁止規範: 兼職的對象是同性質的競爭對手,涉及商業機密洩漏。
管理思維:與其嚴禁,不如完善「報備制度」
現在斜槓青年這麼多,越是死板地嚴禁,大家越會偷偷摸摸。高明的管理是「把規則訂好」。建議企業可在工作規則中明定「兼職報備制度」,要求員工在不影響本職的前提下,先跟公司打個招呼,這樣老闆不但能掌握員工動態,也能提早發現有沒有利益衝突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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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.02.13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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