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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音專區

這裡定期更新勞動法與人資實務相關的影片,為您解碼複雜的法令規範。歡迎觀看並分享給更多有需要的職場夥伴。

【開工第一天,靈魂回來了嗎?】
 

小編自首:影片三種狀況我都中了!

那你們是哪一種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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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簽了競業禁止,就不能去同業?】

很多人以為,只要簽了競業條款,離職後就被綁住了。


但其實—《勞基法》第 9-1 條及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》第 7-1 條有明確規定,離職後競業禁止要成立,必須符合「四大要件」

❶公司必須有營業秘密:例如客戶名單、技術資料等。

❷勞工職務須接觸機密:不是所有員工都適用。

❸限制期間與地區要合理:最長不得超過 2 年。

❹雇主要提供合理補償金:限制工作選擇,就要有相對補償。

也就是說:四個條件只要有一項站不住腳,競業條款就可能被認定無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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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很多公司其實都在「病假制度」出問題】


有些企業認為,

員工只要請病假,就扣全勤獎金、影響考績。

但其實今年勞動部的新制,

已經對病假制度有更明確的規範。


依照最新制度,提醒企業注意 三個重點:

➊ 一年內請普通傷病假未超過10天

雇主不得因為請病假而給予不利處分。

❷ 全勤獎金不能因為請一天病假就整筆扣光

必須按實際請假天數 比例計算。

❸ 如果因病假產生勞資爭議

由雇主舉證「該處分與請病假無關」。

其實很多企業出現問題,

並不是故意違法,

而是公司的制度 沒有跟著法規更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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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為什麼有些公司從來沒勞資爭議?真相就在制度裡。】

那些「零糾紛」的企業,並不是因為員工特別乖,或是老闆運氣好,而是他們在問題發生前,就已經架好了法規防護網。

 

在我們輔導這麼多企業的經驗中發現,多數勞資爭議,其實是「制度設計」與「實務執行」之間出現了落差:

誤以為「責任制」就不用付加班費

補休直接抵換,忽略法規程序

薪資發放日期不固定或計算模糊

出勤紀錄不完整,留下法律漏洞

高風險作業環境,安全防護不到位

 

這些看起來是小事,但在勞檢員眼中,這就是**「違規實錄」**。一旦被列入黑名單,後續的申訴與罰鍰,往往是企業主難以負荷的連鎖反應。

身為經營者,你的精力應該花在成長,而不是處理糾紛。你也正為了管理制度感到頭痛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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